(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25日專電)南韓男星裴勇俊在進軍日本餐飲業過程中發生法律紛爭,被人辱罵「見錢眼開」,他在公司和個人層面的訴訟中全部勝訴,恢復了自己的名譽。 南韓「中央日報」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昨天表示,已判決食品製作公司的兩名員工賠償裴勇俊3000萬韓元(約合新台幣84萬5300元)的經濟損失。 這兩名員工在與裴勇俊方面發生企業糾紛的過程中召開要求損失賠償的集會,並出言侮辱裴勇俊「想錢想瘋了」。 審判部門補充指出,「裴勇俊不僅遭受到了人格上的侮辱,還因社會上的貶低飽受精神痛苦。」 據報導,一家餐飲公司2009年和裴勇俊的一家公司發生合約糾紛,後來法院判決對裴勇俊有利。 二審當天,對方公司職員和股東等人在法院門口擺放寫有「請裴勇俊賠償100億韓元的經濟損失」、「國家財富外流─裴勇俊」、「想錢想瘋了的裴勇俊」等字句的橫幅和標語並高呼口號。 對此,裴勇俊認為此舉對他人身權威侮辱,提起民事和刑事訴訟。被告在刑事判決中也被判處有罪。105042504B8BA022AD9D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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