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6遼寧沈陽市公安局招聘輔警人員公告【招604人】

為加強沈陽市社會治安巡邏防控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市政府批準,我公司面向社會為沈陽市公安局公開招聘604名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一)公交(地鐵)分局輔警504名,具體包括:

1.巡邏勤務輔警415名,限男性。主要職責為配合民警開展地鐵巡邏、安保工作。有文藝、體育活動獲獎經歷或有文藝、體育專業團體工作經歷者優先。

2.文職輔警89名,具體條件如下:

(1)新聞采編文職輔警8名,性別不限。要求熱愛新聞寫作,具有較高的文字水平,能夠獨立完成各種新聞通訊稿件寫作,有新聞媒體工作經歷者優先。

(2)攝影攝像文職輔警8名,性別不限。要求精通各種攝錄像設備,熟練操作攝像機、照相機,攝像人員懂得視頻電視語言,攝影人靜電除油機員具備後期修片、版面設計能力。

(3)後期編輯制作文職輔警8名,性別不限。要求能熟練使用大洋編輯系統,能獨立完成視頻新聞和專題片的制作,有較強後期制作能力。從事過專業後期電視編輯工作經歷者優先。

(4)財會崗位文職輔警10名,性別不限。要求財經相關專業畢業,且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法律崗位文職輔警7名,限男性。要求法律及相關專業畢業。

(6)綜合崗位文職輔警48名,限男性。漢語言文學及計算機相關專業畢業的優先錄取。

(二)交通警察局勤務輔警100名,全部為外勤崗位,具體條件如下:

1.高速公路大隊勤務輔警40名,限男性。主要職責為配合高速大隊民警開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女子特勤大隊勤務輔警30名,限女性。主要職責為交通崗臺指揮疏導,配合民警開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3.摩托車隊勤務輔警30名,限男性。主要職責為駕駛摩托車配合民警執行重點街路指揮疏導、交通違法專項整治、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備二輪摩托車駕駛資格者優先錄用。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傢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滿18周歲,普通輔警崗位要求年齡在30周歲以下,文職輔警中的特殊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女子特勤大隊勤務輔警崗位要求年齡在25周歲以下;

(四)具有國傢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退伍士兵報考勤務輔警崗位可放寬至高中畢業學歷,女子特勤大隊勤務輔警崗位和摩托車隊勤務輔警崗位要求高中以上學歷;靜電油煙處理機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矯正視力在1.0以上,無口吃、無重聽、無其他傳染性疾病,無精神性遺傳病史。摩托車隊勤務輔警崗位要求雙眼裸眼視力均在0.8以上;

(六)摩托車隊勤務輔警崗位要求身高在175cm以上,體重不低於50公斤,體重上線為:(身高-110)*1.25(單位:公斤)。女子特勤大隊勤務輔警崗位要求身高在168cm以上,體重不低於45公斤,體重上線為:(身高-110)*1.25(單位:公斤);其它崗位身高要求女性160cm以上,男性170cm以上。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的;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二)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本人傢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四)本人或傢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傢安全活動的;

(五)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工資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勞務派遣方式管理,平均工資標準為2970元/月(含 五險一金 個人承擔部分),單位繳納 五險一金 。招聘的輔警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結束後經考察合格者,正式錄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本次招聘請登錄中國沈陽人才網(www.syrc.com.cn)下載填寫報名表,以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所有輔警崗位實行定向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9月16日 10:00-18:00 2016年9月18日除油煙機

報名地點:沈陽市沈河區青年大街185號,茂業百貨(金廊店)四樓。

3.報名材料: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退伍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1寸近期彩色證件照片3張。

(責任編輯:李亦)

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

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

AUGI SPORTS|重機車靴|重機車靴推薦|重機專用車靴|重機防摔鞋|重機防摔鞋推薦|重機防摔鞋

AUGI SPORTS|augisports|racing boots|urban boots|motorcycle boots

一川抽水肥清理行|台中抽水肥|台中市抽水肥|台中抽水肥推薦|台中抽水肥價格|台中水肥清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xdq814j6j1 的頭像
    xdq814j6j1

    短褲短袖涼鞋

    xdq814j6j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